一般委托公证
2025-10-11 17:39

申请材料:

1、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》。

2、公证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公证当事人有效《在留卡》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,或市、区役所在3个月内开具的《住民票》原件。

4、我馆为办理公证的申请人提供回邮服务,请提供日本邮政蓝色或红色letterpack(回邮信封)

5、委托书文本

6、与委托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及总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注意事项:

1、当事人须亲自到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。

2、委托书公证只证明委托人意思表示行为的真实,其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负。
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